执行亮剑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02-07 16:48:36          来源:韶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 编辑:樊芳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伍小强)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包装印务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原为生意合作伙伴,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包装印务公司为被执行人李某生产的货物提供包装、印刷等加工服务。自2019年7月开始,被执行人李某开始陆续拖欠加工费。截至2021年5月,被执行人李某尚欠付加工费133万。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包装印务公司多次催讨,但是被执行人李某迟迟不肯还款。无奈,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包装印务公司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调解确认债权,并达成还款协议,但被执行人李某仍然没有按照调解协议还款,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包装印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其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4年1月,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包装印务公司的代理律师提供了一条重要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李某厂房内重新恢复了生产、经营,并提供了现场照片等证据予以佐证。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立即通过电话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接受调查。当天下午,被执行人李某便来到了法院,面对申请执行人湖南某包装印务公司提供的证据,被执行人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逃避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法官再三释法,被执行人李某仍然一副“我行我素,要钱没有”的态度,严重挑衅司法权威。最终,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15日。当天傍晚18点半,在法警的看护下,经过体检并成功送拘。

责编:樊芳

一审:马志军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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